您现在的位置是:综合 >>正文
食堂收违混入一只蟑螂
综合2684人已围观
简介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浙江省乐清市大荆中学因违反食品安全法,被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、没收违法所得10元。11月2日下午,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大荆中学,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食堂系外包,具体情 ...
天眼查App显示,中学蟑螂近日,食堂收违浙江省乐清市大荆中学因违反食品安全法,吃出被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、被罚没收违法所得10元。得元11月2日下午,中学蟑螂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大荆中学,食堂收违接听电话的吃出工作人员表示食堂系外包,具体情况不太清楚。被罚随后,得元大皖新闻记者从浙江政务服务网上查询看到,中学蟑螂处罚事由系学校食堂在制作面食时,食堂收违混入一只蟑螂,吃出学生在食用时发现。被罚
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
11月2日下午,得元天眼查消息显示,近日,乐清市大荆中学因违反食品安全法,被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、没收违法所得10元。处罚事由显示,当事人在食堂制作面食时未做好过程控制,混入一只蟑螂,现场提供给一位学生食用,该学生在食用时发现了面里混有一只蟑螂,可查实的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货值为10元。
随后,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上大荆中学,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食堂系外包,具体情况不太清楚。
2日下午,大皖新闻记者查询浙江政务服务网,在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示栏里,找到了乐清市市场监管局于10月25日,作出的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。
经查明,当事人乐清市大荆中学已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文件。当事人于2023年7月6日中午,在食堂制作面食时未做好过程控制,混入一只蟑螂,现场提供给一位学生食用。该学生在食用时发现了面里混有一只蟑螂,其所吃的面食为10元一份。因当事人制作面食工序为一份份制作,可查实的当事人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货值为10元,违法所得为10元。
当事人经营混有蟑螂的面食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,属于经营混有异物食品的行为。鉴于当事人已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改,遂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:没收违法所得10元;罚款人民币30000元;以上罚没款合计30010元。
大皖新闻首席记者 朱庆玲
Tags:
转载:欢迎各位朋友分享到网络,但转载请说明文章出处“披心相付网”。http://shlqjx.cn/content8-54.html
相关文章
热身赛失利 中国U20女足1比3不敌澳大利亚队
综合12月3日下午 ,中国U20女足在厦门白鹭体育场外场与澳大利亚U20女足进行了一场友谊赛,最终以1比3失利 。据了解 ,由于部分球员被国家队征召,以及多名球员感冒发烧无法出场 ,本场比赛中国U20女足除首发1 ...
【综合】
阅读更多从儿科门诊到各地学校 众志成城多措并举应对流感高发季
综合央视网消息:连日来 ,多地疾控部门公布流感监测数据,提示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持续上升,处于流行水平。国家卫生健康委表示,目前未发现新病毒和细菌导致的新发传染病 ,抗流感病毒药物对流感病毒均有效 。当前正值流感 ...
【综合】
阅读更多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继续扩张 物流业保持较高活跃度
综合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):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今天11月2日)公布 ,10月份中国物流业景气指数为52.9% ,环比回落0.6个百分点,继续位于扩张区间 。分行业看,铁路运输 、航空运输、仓储物流 、邮政快递等业务 ...
【综合】
阅读更多